通常来讲,惊悚悬疑类小说多如街边麻辣烫,吃时挺过瘾,吃过即忘,没有什么好吃与否,不过是偶尔调剂一下生活的小吃罢了,如此而已。但《暗冬》是个例外,是最少需要读两遍,或者说就算读两遍也无法完全读懂的小说,是招牌菜,是特色菜,而非小吃。

小说不过一段故事,一个人或几个人,一段BGM。而惊悚悬疑小说有时连BGM都短得像手机铃声。没有人有能力去探究如同黑洞一样的人类社会文明。

亨得里克·房龙把人类文明归纳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这个排序是有意义的,前三点中的任何一点失衡,或过强或过弱,都会导致后两点的湮灭,你可以从任何一点上去探寻,但把五点加一起,就超出了人力范围,它增大了不是5倍,而是无限倍。

《暗冬》非常巧妙地做到了,它把人类社会微缩化了,它把我们带到了南极,南极阿蒙森·斯科特考察站。在炎炎的夏日,让我们来一场冰雪世界的冬夜惊心大冒险。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类的地方也就有人类世界。阿蒙森·斯科特考察站冬季越冬人员有8女,18男,共26人,涵盖了亨得里克·房龙所归纳的5点,是个绝好的对人类社会进行观察或实验的地方。因为这五点在这个孤岛上,脆弱得不如一根牙签,而任意一根牙签的折断,都是灾难,是整个社会体系的覆灭。

鲍勃·诺尔斯作为极地医生,当然这并不是他真实的身份,甚至名字都不是真的,但他却在那里适时地调动着他的上帝手指。

杰德·刘易斯本是一个地质学家,在石油公司任职。厌倦了平庸的生活,非常幸运地来到了南极考察站,一个研究石头的人,能在一个没有石头的地方找到一个职位,不得不说是种幸运。然而他的到来,就是第一桩离奇死亡事件的开始。

幸运之神是不是有两张面孔?肯定的,有时候你的幸运就是别人的不幸。之后,一桩桩离奇的死亡事件,杰德·刘易斯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最佳嫌疑人。

读一部小说,最讨厌的莫过于小说中出现“书信”之类的东西,它很大程度上标示着作者的功力不济,必须靠“书信”之类的东西,把人物的性格进行补全。《暗冬》用了一个比较特别的方法:小说中套小说。有补全的成分,但倒不如说是一种阐释。只感觉新鲜,并不讨厌。

在生死关头,人选择自救是不是一种错误?不是!那是人的本能。但在人类社会中,这种选择就演绎成为了一种致命错误,以至于无法继续生存下去。

年,来自英国的两名登山者准备征服秘鲁安第斯山SiulaGrande峰。在攀登到英尺时,一个名叫乔·辛普森的登山者不慎跌下一个陡坡,摔断了右腿。他已经无法继续攀爬。同伴西蒙·耶茨只好用救生绳绑住他,在暴风雪中一起下降。

在降下英尺时,辛普森不幸又落进了一个狭窄的冰缝中,而此刻西蒙悬在他的头顶,而自己又卡在缝中动弹不得。经过数小时的努力,维系两个人生命的绳子已不堪重负,他们随时都有同时跌下山谷的危险,而且严寒已经把两人冻僵。

出于无奈,西蒙·耶茨只好割断绳索,自己攀爬出陡壁,回到大本营地。而乔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两人的事件被媒体公布后,舆论一致谴责西蒙。西蒙因此失去了工作,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没有长期住所,没有朋友,唯一的一个朋友是被他割断绳索的乔,因为只有乔清楚西蒙为他做了什么。

《暗冬》的创作灵感大概就是来源于此,小说中的鲍勃与现实中的西蒙有相似的遭遇,区别是:现实中的西蒙选择了忍受;而小说中的鲍勃选择了抗争,甚至报复。其结果无疑是灾难,对所有人都是灾难。

作者威廉·迪特里希创作这样一部小说的目的,大概也是希望对人性乃至人类社会有一点思考。

小说中让人思考的有趣的地方非常多。极地工作的每一个人都是奇才,是天之骄子,即便是代表底层的、脾气暴躁的机修工泰森同样是个奇才,当然除了代表政治的站长卡梅伦,而厌倦平庸才到南极的刘易斯,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平庸之辈。

但就是这个平庸之辈,却成了引得一众天之骄子的争抢对象。是物以稀为贵?还是平庸本身就弥足珍贵呢?

在现实社会中,你任何的一点点试图证明自己是天纵奇才的行为,常常会被无情粉碎,在你捡拾拼凑自己的残肢时,才会明白:平庸是珍贵的,平庸即是幸福。(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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