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冰火开卷,维斯特洛七国统治者就登场了,此时的国王史称篡夺者劳勃,后劳勃·拜拉席恩一世在打猎中被野猪拱了,回君临没几天就挂了。随即因继承者问题,引发了五王之战,维斯特洛再次陷入战乱和分裂。
想谈论一下拜拉席恩家族三兄弟,还需要简单追溯一下拜拉席恩的家族史,那得从伊耿·坦格利安一世谈起,伊耿和两个妻子兼姐妹维桑尼亚、雷妮丝准备征服维斯特洛大陆时,当时的维斯特洛还是七国分立,国与国之间战乱不休,应该算是维斯特洛的战国时代了,北境由冬境之王托伦·史塔克统治——后又称降服王、屈膝之王,多恩领归马泰尔掌权,凯岩王兰尼斯特统治西境,河湾王国则是高庭园丁家族,山谷王国归属艾林家族,河屿之王霍尔家族的黑心赫伦统治着河间地和铁群岛,风暴地之王是傲慢的亚尔吉拉·杜兰登(最后一个杜兰登)。风暴王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他想与龙石岛坦格利安联姻,并将三叉戟河和黑水河之间领地的神眼湖以东全部土地作为婚嫁的嫁妆赠与伊耿·坦格利安,事实上这块领地归属霍尔家族已经超过一代人了,根本算不上是亚尔吉拉的给予,风暴王只是想将与世无争的传说中有制空权的龙家拉扯进两国之间作为一个战略缓冲,信送到后,被伊耿委婉拒绝,伊耿说自己已经有两位妻子,不需要第三位了,伊耿也给了老风暴王一个建议,他愿意接手这些土地,但同时要风暴王割让马赛岬、黑水河以南到文德河之间所有的林地和平原以及曼德河上游,而亚尔吉拉之女可以嫁给他的发小——奥里斯·拜拉席恩(Orys·Baratheon)。亚尔吉拉很愤怒,因为传说中奥里斯出身卑微,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私生子,于是风暴王把来使的双手砍断,放在一个盒子里送还给伊耿,并写到——这才是私生子配从我这里得到的东西。七天之后,成群的渡鸦从龙石岛飞出,真龙伊耿向七国宣战。伊耿要结束维斯特洛战国时代,统一七国。拜拉席恩家族的这个老祖宗就粉墨登场了,可以说,奥里斯也算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开国元勋之一,是跟着真龙伊耿打下天下的人。奥里斯·拜拉席恩的战功和政绩,主要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史称“最后的风暴”(Thelaststorm)这场战争,在这场艰苦战役中,由奥里斯·拜拉席恩率领陆地部队同蕾妮斯·坦格利安联合作战,将风暴地收入坦格利安家囊中。“最后的风暴”发生在伊耿火烧赫伦堡之后,黑死神贝勒里恩烧完的赫伦堡就是冰火正卷里描写的那副残破不堪、黑暗阴森、恐怖凄凉的样子,伊耿靠火烧赫伦堡拿下了河间地和各群岛,霍尔家族直接就被灭门,这消息传到风暴王耳朵里,有两家效忠的封地贵族在风暴王整兵前就撤退了,蕾妮斯送来战书,要求交出风暴地,下跪投降,发誓效忠,风暴王愤怒到无以复加,他说自己不能像黑心赫伦那样躲在石头城堡里像乳猪一样被烧烤,他有自己的宿命——剑在手,抵御侵略。年迈的风暴王最后一次从风息堡率军而出,冲锋在前。蕾妮斯骑着米拉西斯在空中对亚尔吉拉的军队数量以及军事部署有了一个提前的直观的印象,拜拉席恩在铜门城南面的几处高丘上占据了有利地形,挖好战壕,等待风暴大军来袭。战斗开始的那一天早上,下起了小雨,等到正午时分突然刮起咆哮风暴,风暴地诸将劝亚尔吉拉等待风暴过去再战,然而亚尔吉拉的步兵超过坦格利安家一倍还多,还有超过四倍的骑兵,视野之内高丘上,拜拉席恩命旗手不停的挥动被大雨淋湿的坦格利安家旗帜,风暴王没有等待,率军冲上泥泞的高丘。这场战役一直打到晚上,英勇顽强的风暴王攻下一座座高丘,摧毁了拜拉席恩的作战中心,米拉西斯就落在其中一座高丘上,冲上来的先锋部队被龙焰烧死,巨龙的火焰使马匹受了惊,亚尔吉拉从战马上摔下来,但依然没有停止战斗,待到奥里斯·拜拉席恩带着仅存的一小波士兵杀过来时,发现老风暴王正一个对六个,脚下已经躺下了许多的尸体,拜拉席恩给了风暴王一个投降的机会,风暴王拒绝,他和风暴王一对一的决斗,两人都受了伤,最后风暴王就和最初离开风息堡时说的那样,手里握着剑,战死了。风暴王一死,风暴地残余部队纷纷将剑扔在地上投降。亚尔吉拉之女,放出话去,坦格利安可以夺走风息堡,但留给他们的只会是白骨、血液和灰烬。但她没有想到的是,会遭到城内士兵背叛,叛军们趁着夜色,打开城门,升上白旗,并将亚吉拉裸体绑着交付给奥里斯·拜拉席恩,拜拉席恩亲解其缚,并用斗篷裹住亚吉拉,递给她一杯酒,告诉她,她的父亲战的英勇,死得其所,为了给予死去风暴王以荣誉,他把自己和誓言都交给了杜兰登家族,娶了亚吉拉·杜兰登为妻,并沿用杜兰登家族的宝冠雄鹿作为拜拉席恩家的家族纹章,成为风息堡领主。第二个政绩就是成为第一任国王之手,替伊耿讨伐多恩。伊耿在旧镇加冕,准确的说伊耿只能算是六国之王,多恩仍然自治,伊耿合法称王之后就发动了第一次多恩战争,奥里斯·拜拉席恩率领一千骑兵穿越骨路,深入多恩领地,一路上异常艰险,不时受到多恩人游击战似的阻击,最后在穿过维尔河攻打维尔城前,多恩弓箭手突然以纵队形式出现,数千只箭如雨点一样袭来,奥里斯命令撤退时,多恩人已经用大量落石切断了后路,奥里斯这一支风暴地部队就像被关在围栏里的猪一样被屠杀,虽然拜拉席恩英勇,幸免于难,但被多恩人俘虏,并被砍掉了执剑之手,做为人质交换回国后,他就辞去了国王之手一职,没有手的人怎能担任国王之“手”。以上就是拜拉席恩的发家史以及家族纹章的来历,在已出版的《血与火Fireandblood》(坦格利安王朝史)中记载。
拜拉席恩三兄弟之父是风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史蒂芬夫妇乘坐傲风号在途径破船湾时遭遇了风暴,史坦尼斯站在城墙上,亲眼目睹了父亲的船撞上暗礁,然后被汹涌的大海吞没。长子劳勃是风息堡第一继承人,二子、三子没有继承权。首先来分析劳勃·拜拉席恩这个人物。劳勃能被记录在冰火史册,无疑是因为他是推翻数百年坦格利安家族统治的第一人,坦格利安王朝里,也有过大大小小叛乱,都没能动摇龙家的根基,冰火书里写到,伊里斯在得知狮鹫琼恩·克林顿兵败鸣钟之役后,才惊觉,这是坦格利安王朝史上可以和黑火叛乱相提并论的反叛,可见之前疯王压根没把这些一线贵族发动的战争放在眼里,黑火叛乱最终以黑火一脉失败告终,主要原因还是叛军领袖戴伦·黑火的意外战死,假设没有战死,假设第一次黑火叛乱就胜利篡位,黑火也是坦格利安家纯种血脉,而篡夺者战争不一样,劳勃篡位,彻底断了龙家血脉的继承。劳勃和奈德两人作为谷地琼恩·艾林的养子,儿时一起长大,北境与风暴地联姻,劳勃和莱安娜就有了父母之命的婚约。坦格利安王朝史的拐点发生在“错误的春天”那一年赫伦堡比武大会上,冰火世界每个主要人物回忆历史几乎都会提到,但真正的细节出自布兰的POV,梅拉和玖健讲述的一个故事,简单带入了那一段历史。赫伦堡比武大会,国王、龙太子、太子妃、赫伦堡领主、风暴领主、提利尔家、北境贵族纷纷到场,兰尼斯特家族除外,故事里的小个子泽地人(我推测就是霍兰·黎德),从神眼湖的千面屿划船来到维斯特洛大陆上最大的城堡——赫伦堡,然后在比武大会的场地中被三个侍从欺负,母狼莱安娜出现,用比武的钝剑击退了三个侍从,保护了臣属于北境的泽地人,并将他带回营地,泽地人遇见了北境公爵的其他三个儿子,狂野的头狼布兰登·史塔克,沉默的二狼奈德·史塔克,年轻的幼狼班扬·史塔克,泽地人在比武大会揭幕前同狼家坐在一起用餐,席间龙太子唱了一首歌,莱安娜流下眼泪,还被班扬嘲笑,故事中还提到一位少女,她有一双会微笑的、紫罗兰色的眼眸,还曾邀请奈德·史塔克一起跳舞,奈德闷骚害羞的性格使自己没能离开座位,这个紫罗兰色眼眸的女子应该就是后面提到的亚瑟·戴恩的妹妹,民间传说中奈德·史塔克私生子的母亲。赫伦堡比武大赛包括马上长枪比武、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比赛、掷斧比赛、赛马等,但最激动人心的还是前两者,尤其是长枪比武,在第一天和第二天白天的比武中,那三个欺负泽地人的侍从所侍奉的贵族骑士们,其中就包括臭名昭著的弗雷家族,纷纷获得胜利,黄昏时分,一位神秘的骑士出现在赛场,这就是后来人们津津乐道的笑面树骑士,他身材瘦小,穿着七拼八凑的盔甲,盾牌上画了一棵属于旧神的心树,白色鱼粱木上有一张红色笑脸,这是维斯特洛大陆上从没有出现过的家族纹章,然后他向那三位侍从所侍奉的骑士挑战并赢得胜利,为泽地人讨回公道。当天晚上,只有两位挑战者出现准备挑战这个神秘的骑士,但笑面树骑士却消失了,伊里斯震怒,派龙太子去追,结果雷加只找到一面挂在树上的笑面树盾牌,赫伦堡比武大会长枪比武的冠军是龙太子雷加,他击败了亚瑟·戴恩、巴利斯坦等人,随后就发生了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幕,冠军龙太子将“爱与美的王冠”给了莱安娜·史塔克,引发了“错误的春天”。布兰在听故事时一门心思的认为笑面树骑士肯定是那个小个子泽地人,或许马丁也是想通过布兰的观点给读者一个误导,但瘦小的笑面树骑士,很可能就是嫉恶如仇的莱安娜·史塔克,而聪明的龙太子可能发现了这一点,莱安娜为了给泽地人从三方贵族那边主持正义,不惜以一介女流,披挂上阵,莱安娜的行为确实配拥有被命名为比武大会的爱与美皇后。可能,龙狼之恋,冰火奇缘就从那时产生了吧。龙太子的婚姻是父母包办,政治联姻,或许抵不住一场真实的情感。之后就是众所周知的民间传说,龙太子拐走了莱安娜,疯王杀了北境公爵和北境继承人,劳勃、奈德和养父琼恩·艾林揭竿而起。布蕾妮曾和詹姆说,劳勃起义一切都为了爱,而詹姆却看的清楚,詹姆说,劳勃反叛是为了他的自尊、骄傲和一个本来属于他的阴道。劳勃反叛的原因,我觉得都不如北方人反叛的理由来的充分,国王儿子拐走了北境公爵的掌上明珠,为王国安定、治理一方的北境公爵要求比武审判,结果当国王的说杀就杀了,还给烧烤了,还让儿子亲眼目睹自己父亲的死亡,连带北境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没了,无论从政治稳定还是公道人心,北方人肯定不能容忍,而劳勃不过就是未婚妻跟别人跑了而已。
既然劳勃以爱的名义起兵,那么劳勃对莱安娜有爱吗?我也保持怀疑的态度。劳勃来临冬城时,下过一次史塔克家的墓窖,给了人一种缅怀故人的深情感受,我觉得就是一种对明明属于自己,但却一刻没有真正拥有过的痛惜、懊恼、仇恨和执著,是国王的作秀。我们看看当上七国之王的劳勃,大权在握之后是又一副什么德行,十六个私生子女,七国之内什么阶层的女性他都能接受,上层阶级的私生子女有艾德瑞克·风暴,米亚·石东,下层阶级的私生子代表大牛詹德利,即便战争期间劳勃也没停止四处播种,堪比庸王伊耿,这样的男人,究其本质,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是他自己塑造的深情又忠诚的那一类人,莱安娜没有嫁与劳勃是她的幸运。瑟曦·兰尼斯特,年轻时艳冠群芳,也是七国之内数一数二的美人,凯冯·兰尼斯特曾想,如果当年疯王接纳了与凯岩城的联姻,以瑟曦的甜美,雷加怎会看临冬城莱安娜一眼。然而开卷没多久我们就看到了瑟曦悲惨的婚姻,莱安娜即便如劳勃的心愿,她又能好到哪去?更何况凭莱安娜的性格,可比瑟曦对自己的夫君大人要求严格多了,劳勃就是典型的,没得到的就是那片白月光,心头的朱砂痣,得到了就会成为衣服上粘的米饭粒和墙上一抹蚊子血,这才是劳勃的本质。在冰火世界里,贵族有私生子也是常事,但劳勃的失败恰恰栽在自己的皮肤滥淫上,正是因为劳勃不断的外出寻欢作乐,瑟曦才无法替他生下拜拉席恩的子女,而是三只满头金发的小狮子,最后因为血统问题,使王国分裂,战乱四起。那么劳勃为人夫不行,为人父行不行?三个子女,他倾注过多少心血来教育和培养,尤其是长子乔佛里,这可是未来要坐在铁王座上的继承人,然而三卷里只提到过一次有关王室子女教育的事情,就是乔弗里看见一只猫,旁人都说这猫怀孕了,乔弗里就把猫剖腹,将肚子里的小猫取出,看看猫到底怀孕没怀孕,劳勃知道后对小乔使用了暴力,这就是帝王家的教育水平。与大贵族子女的教育相比,他既没有奈德的用心良苦,也没有红毒蛇的因材施教。最后,再谈论劳勃作为七国之王是否合格,不得不承认年轻时的劳勃应该算是个英雄人物,否则不能一呼百应,众多贵族前赴后继的追随。建国之初,由琼恩·艾林为国王之手,几乎所有的国家大事都依托给养父,自己就只当一个享乐的王,打猎酗酒是劳勃最爱做的事,而治国则自感无趣。当奈德来到君临成为国王之手参加御前会议时,发现国库不光空虚,更是负债累累,奈德当时就很惊讶,当年疯王伊里斯留下了无比充盈的国库,十几年间全部被劳勃败光,还得依靠兰尼斯特和小指头四处奔波借款放贷,很显然,劳勃是打天下的英雄,却不是治国的好手。作者马丁也借用大牛詹德利之口讽刺过劳勃,詹德利前三卷里还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当他和艾莉亚遇到无旗兄弟会的人,艾莉亚就问,你们效忠的是哪个国王?黄斗篷说,劳勃国王,詹德利就轻蔑地说,那个老酒鬼?他被野猪杀了。估计被亲生儿子还是出身卑微的私生子鄙视的国王也就劳勃一人了。黑城堡里的首席铁匠唐纳·诺伊,曾经在风息堡给拜拉席恩家族打造武器,劳勃的战锤就是出自他手,(黑城堡战争时,在唐纳·诺伊的精心部署和琼恩·雪诺临危受命的指挥下,一起成功挫败野人的一波波进攻,最后唐纳·诺伊带领二十名守夜人兄弟守住了隧道,并杀死了“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国王,自己也英勇牺牲,向武器师傅唐纳·诺伊致敬)唐纳·诺伊生前曾对拜拉席恩这三兄弟有过精准的形容——“如果说劳勃是纯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劳勃年轻时确实是块纯钢,很得人心,也能屈能伸,他生来就该打仗,也确实有英雄风范。鸣钟之役是劳勃最接近失败的一次,平民百姓将劳勃藏于妓院,但狮鹫琼恩·克林顿过于骄傲和荣誉,缺少泰温的血腥手段,若克林顿誓要屠城,劳勃就会被贫民出卖,这是克林顿人生中最后悔莫及的事,若此役得胜,他的龙太子也不会战死三叉戟河畔,克林顿对劳勃这种行为感到不耻,试问哪个国王会躲在婊子的裙摆之下苟且偷生。盛夏厅之战,劳勃一日内三奏凯歌,三叉戟河畔与雷加一对一决斗,最终致命一锤粉碎了坦格利安王朝,继位后又平定了铁群岛叛乱。他确实拥有与生俱来的魅力,史坦尼斯也曾说,我兄长有种激发忠诚的天赋,甚至能赢得敌人的拥护。从赦免巴利斯坦来看,也胸怀宽广,能够爱惜人才,但他仅限于此,劳勃是将才,却不是王者。
战锤毙真龙,新王因而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个坚毅果敢、刚正不阿、崇尚法治的人,一个活在自家兄长阴影下的人。在战争中,无论战争策略、英勇顽强都要略逊色于大哥劳勃,但为人公允、正直、铁面无私,甚至不近人情。史坦尼斯是随劳勃一起南征北战、东讨西伐的,那时的蓝礼还是个孩子,史坦尼斯在战乱当年为了给劳勃守住风息堡,被梅斯·提利尔和青亭岛派克斯特·雷德温两大家族围城长达一年之久,风息堡内的所有马匹、猫、狗包括老鼠都被吃光了,史坦尼斯目睹自己忠诚的部下一个个饿死,走私者戴佛斯趁着夜色,穿越了雷德温的舰队和破船湾的暗礁,船舱满载洋葱和咸鱼,运进了风息堡,使史坦尼斯的部队挺到了奈德·史塔克的北境援军来解围。戴佛斯就这样一举成为骑士,并以洋葱作为家族纹章,以席沃斯为家族姓氏。史坦尼斯虽然封戴佛斯为骑士,但因戴佛斯依旧是走私者,为表公正,史坦尼斯也亲自砍断了戴佛斯的左手所有末端指节,戴佛斯就是从那时起从内心深处敬佩史坦尼斯的公允和赏罚分明。既然史坦尼斯的内心秉持着严格的法理和公正,是这样鲜明的人物性格特点,所以他对劳勃的不满和怨恨就不难理解,一年之久的围城,史坦尼斯牺牲这么多,差点没死去,结果劳勃只注重结果,将战功归于奈德·史塔克。而后史坦尼斯又组建舰队去攻下龙石岛,劳勃不但没有感激反而因韦塞里斯和丹妮莉丝被老威廉·戴瑞偷偷救走而责备二弟。这些年来,直到劳勃死去,他都对劳勃将风息堡赐予蓝礼——毫无战功又是家族第三子的这件事耿耿于怀,因为按照血统律法他理应继承风息堡公爵之位,而劳勃分给他的却是龙石岛。琼恩·艾林死后,昏庸的劳勃也没能想起自己还有一个亲生弟弟,可以以家族名义效忠并辅佐自己,直接把国王之手之位给了北境公爵奈德·史塔克。诸事种种,陈年往事,积在史坦尼斯心中久已。琼恩·艾林发现兰尼斯特私生子后,生前找过史坦尼斯,两人应当就继承者问题进行了探讨。在琼恩·艾林死后,史坦尼斯并未采取行动,直到劳勃之死,继承者问题被奈德·史塔克重新提起,奈德依照律法,因劳勃无继承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于是应当传位于其二弟史坦尼斯。
那么假设没有律法加持,史坦尼斯到底有没有欲望想成为七国之王?之前应该没有,他只想得到公正的对待,成为风息堡领主,但在得知劳勃没有继承人时,七国之王这个欲望也深深扎根在史坦尼斯的心里了。和蓝礼相比,史坦尼斯不会伪装自己,他一点不虚伪,认为一是一、二是二,黑白分明。龙石岛大学士派洛斯为史坦尼斯执笔信函,向七国宣布自己才是合法的国王,其中有两处被史坦尼斯严厉纠正,一是将“弑君者詹姆”改为“弑君者詹姆爵士”他说不论此人行径如何,他终究是个骑士;二是将“吾所深深敬爱之兄长”这段去掉,派洛斯说这是一种通用的官方说法,但史坦尼斯说“这是撒谎”,丝毫不掩饰、也不做作。史坦尼斯任命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沃斯为国王之手,也算知人善用,主要原因是戴佛斯对史坦尼斯直言敢谏,绝对忠诚,史坦尼斯把这种品质视为最重要的。后党佛罗伦家族有人觊觎国王之手的位置,戴佛斯又出身卑微,大字不识,在众多贵族里,被人瞧不起,但只有史坦尼斯这种性格才能力排众议,不在意手下人的出身,一视同仁。可惜正因这样的性格特点,他反而不太讨领主贵族们的喜欢,不如蓝礼懂得宫廷交际,拉拢人心。争天下,不光依靠律法,当年劳勃篡位也没有尊重律法,铁王座上的王统治整个七国,除了需要智慧才能,也需要惺惺作态、利益联盟。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史坦尼斯性格中缺少了柔软,就如唐纳·诺伊所总结的,弯曲之前就会折断。史坦尼斯虽有王者正义,但给他七国,能否处理好各封地贵族之间的利弊关系,也值得怀疑。
知晓史坦尼斯的人物性格,再来讨论一下史坦尼斯争王之路。(其实更准确的说是四王之乱,巴隆·葛雷乔伊是在蓝礼死后加入的,相当于蓝礼死前就只有四人称王,分别是史坦尼斯、蓝礼、乔佛里、罗柏,后来蓝礼死后,也是四王,只是换成了铁群岛的巴隆大王而已。)
史坦尼斯在龙石岛,仅有不到两千人马,然而因龙石岛离君临城最近,反而给铁王座造成了一种恐惧的威慑。当时的代理国王之手提利昂不停的在心里祈祷,一定要在史坦尼斯到来之前,做好君临城的城防和海上战略布局,结果史坦尼斯的第一仗并没有直奔君临而来,(这也给提利昂以缓冲的时间,打造那根巨大的铁链、布置好“君临三妓”、准备好野火罐子,为史坦尼斯兵败君临埋下伏笔)而是直接去玫瑰大道刺杀蓝礼之后收了蓝礼的残余部队,其中包括红苹果佛索威和绿苹果佛索威家族、亮水城伯爵艾利斯特·佛罗伦(赛丽丝王后的伯父,第一个率先倒向史坦尼斯,随即就抛弃七神信仰,改信红神)、蓝礼的两名彩虹护卫卡伦伯爵和古德伯爵、瓦尔纳伯爵、伊蒙斯伯爵等,但不包括提利尔家族、蓝道·塔利、马图斯·罗宛、奥克赫特伯爵夫人和风息堡代理爵士科塔奈·庞洛斯。缚影士梅丽珊卓立下头功,分别派出两个影子,一个刺杀了蓝礼·拜拉席恩,一个杀了科塔奈·庞洛斯帮助史坦尼斯拿下风息堡。简略揣测一下他为何第一战不是君临城,一是在史坦尼斯心中,风暴地领主权一直是他心中的执念,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将本属于他继承的风暴地收复,对于蓝礼这种不知好歹、枉顾法律和继承顺位之人,必除之而后快;二是来自亚夏的光之王仆人,红袍女梅丽珊卓在火焰中预见了这一幕,给史坦尼斯也做出战略指引。我认为这一场战役的胜利只是表面光鲜,看似壮大了自己的武装,但也错失了赢得铁王座的最佳机会。如果史坦尼斯第一战就直奔君临而来,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虽然那时他仅有两千人马,但这两千人马都是实打实的追随者,而不是左右摇摆的叛军,兵不在多而在精,三千无垢者亦能守住科霍尔,而那时,君临只有一小搓兰尼斯特部队,金袍子守备队也大多都是散兵游勇、雇佣骑士之类,就连白袍子御林铁卫也有几位被提利昂派出护送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国王身边值得托付的就只有猎狗桑铎·克里冈,提利昂甚至把自己的高山部族都投入到战略编制里了,有一头算一头,可见真是没人了;兰尼斯特精锐部队都在三河流域和少狼主罗柏打仗;蓝礼则正在玫瑰大道上摆排场、搞宴请;提利昂的海上军事部署也没完成,此时若进攻君临,泰温大人和蓝礼都鞭长莫及,而提利尔家族也不会因为蓝礼之死和兰尼斯特家族联合一举反攻。然而,没有如果,史坦尼斯的性格造就了他必须要先拿下风暴地,他在兵败君临之后离铁王座越来越远。君临之战,以戴佛斯的视角展开海战,以提利昂的视角展开陆地战,以珊莎的视角描述城内的战况和贵族的情形,主要简略提一下君临海战史坦尼斯的海上军事部署,因为和剧里不太一样,同时电视剧受成本限制,也实在拍的太小儿科了,海战和陆地战的细节以后单独谈提利昂时会补充进去。史坦尼斯率几万大军和百支战舰浩浩荡荡来打君临,将自己的怒火号(三百支桨战船)交给伊姆瑞,并指挥第一战舰队,两百桨级别战舰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在其左右,第一战舰队包括蕾妮丝公主号、龙祸号、欢笑君王号、海魔号等约二十艘百桨级别的战舰,戴佛斯在黑贝莎号上负责指挥第二舰队,他的两个儿子分别指挥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瓦列利安家族的潮头岛之荣光号也在第二列战队,戴佛斯舰队后还有一列由骑士等负责指挥的百桨舰队,然后是里斯战舰队,压轴的是由里斯海盗萨拉多·桑恩指挥的三百支桨的巨型战船瓦雷利亚人号。可见史坦尼斯几乎是倾尽全力誓夺君临。黑水河入海口处汹涌澎湃,千万不要被剧中平静的海岸先入为主,提利昂之前秘密命城内铁匠打造了一根巨大的铁链,沉在黑水河入海口处,待到敌方战舰群几乎全部进入汹涌翻滚的包围圈时,将铁链升起,拦住退路,点燃战舰,这场海战十分惨烈,除了最后那艘萨拉多·桑恩的瓦雷利亚人号见势不妙调转船头幸免于难之外,百艘战舰全部燃烧沉没,包括乔佛里的战舰队,一同陪葬。作为烈焰红心雄鹿军团里最强杀伤力的梅丽珊卓,并没有参与此场战役,史坦尼斯将她和艾德瑞克·风暴留在了风息堡。戴佛斯也得以生还,然而他的四个儿子(戴尔、阿拉德、马索斯、马利克)都牺牲了。
第三卷结束时,蓝礼、巴隆、罗柏、乔佛里都死了,只剩下史坦尼斯,虽然没如愿坐上铁王座,但也算是五王之战的赢家了。在卷三末尾,史坦尼斯来到北境长城帮助守夜人兄弟打赢曼斯·雷德的野人大军,此举,有公心亦有私心。黑水河之战败北,有种轰轰烈烈大势已去的感觉,之后又丢了风息堡和龙石岛,他需要更多的人马,需要转移战场,于是他接受了梅丽珊卓和戴佛斯的建议,将目光转向北方。在长城之战中,史坦尼斯给予了守夜人兄弟最大的帮助,也是之前众多自立为王的人没有给予的。但同时也带去更多的麻烦,给本就自顾不暇的长城带去了更多张吃饭的嘴,带去了异教埋下后党的祸根,欲将野人纳入王权统治范围,间接导致总司令琼恩·雪诺的被刺身亡。后又听从琼恩的作战策略,争取到山地氏族的支持,在深林堡掳获阿莎·葛雷乔伊,于暴雪中行军,前往临冬城。从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能到,但这支意欲收复北境失地的大军,渐渐被暴雪拖慢行军的速度,大军每日盼望太阳的出现,但迎接他们的却是漫天大雪,成千的人和马匹大量死亡,物资极度短缺,到最后落到人吃人的地步,在距离临冬城三日骑程的地方被暴雪围困了十九天,退,是死,进,也是死,继续逗留,仍然是死。但史坦尼斯决定三天后进军临冬城,并声称在火焰中看到胜利。具体此役是赢是输,史坦尼斯是生是死,第五卷结束时并没有给读者一个明确的答案,琼恩·雪诺收到来自拉姆斯·波顿的信,说伪王已死,也有可能是小剥皮的谎言。无论从哪个角度思考,临冬城之战史坦尼斯一方想要取得胜利都异常艰难,或许他会做出巨大牺牲。在行军之中,败相已经如此明显,更有阿尔夫·卡史塔克潜伏在军中,暗地里早已和波顿达成一致。
摘自卷五假设史坦尼斯真的存活下来,他也未必能坐上铁王座,因为信仰是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其实史坦尼斯本人不信奉任何神,他自亲眼目睹父母海难之后,就摒弃了七神,他虽然任用梅丽珊卓,但骨子里却也不信奉红神,梅丽珊卓说的传说中的那一套,什么王子、亚索尔·亚亥、光明之剑,他统统保持怀疑和不屑。但梅丽珊卓对很多事情的预见又很准确,还派出影子杀手,取上将之首如探囊取物,又用水蛭预言了乔佛里、巴隆、罗柏的死,史坦尼斯必须依靠红神给予指引。但史坦尼斯如果以红神信仰打天下,是不大可能成功的,因为除了北境(信奉旧神)、铁群岛(信奉淹神)有自己的信仰外,维斯特洛信奉七神已经几个世纪了了,更何况现在摄政王太后居然愚蠢到恢复了教团武装——圣剑骑士团既战士之子,穷人集会又遍布三河流域,史坦尼斯称王,信奉七神的信徒们首先就不能同意,会爆发信仰革命。至于剧里火烧亲生女儿,我一直认为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史坦尼斯的王后是佛罗伦家族的赛丽丝,之前也曾怀孕有儿子,但都是死胎,只有这一个小公主,史坦尼斯烧死这个唯一继承人,简直是不符合逻辑的,谁也不会想当个没有继承人的王。但今年JamesHibberd撰写出版的《真龙不怕火》(《Firecannotkilladragon》,目前好像暂时没有中文译本)里提到希琳公主可能会被亲爹史坦尼斯牺牲掉。这……
再看华丽丽的老三蓝礼·拜拉席恩,之前唐纳说蓝礼是亮铜,我觉得还是太抬举他了,顶多就算是一匹上等的刺绣锦帛吧。蓝礼称王是最无理由的,在这两个兄弟仅有的一次对话中,蓝礼称赞史坦尼斯想出了妙招,就是跟全天下人宣称劳勃那三个孩子是私生子,所以才使自己在律法上合理,反过来思考,也就是蓝礼仍认为乔佛里是合法继承者,但他就自立为王了。史坦尼斯更是深恶痛绝,自己还没死呢,哪里轮得到老三,说蓝礼平日上朝只会和小指头玩笑,比武大会也被人一剑刺下马,这就是蓝礼的事迹总和,也正因为蓝礼惦记着铁王座,所以这两个拜拉席恩兄弟永远不可能妥协和联手对抗兰尼斯特。龙石岛前任大学士克里森一直辅佐拜拉席恩家族,看着三兄弟长大,克里森也曾感慨,没想到幼子最后成为一个有勇无谋的人,跟劳勃冲动的性格最像。蓝礼从河湾地、风暴地共组织约十万人,这些人,浩浩荡荡沿着玫瑰大道行军,成千的营火,马匹排列数里格,巨大的攻城器、投石机、弩炮和攻城锤排列在玫瑰大道两旁,但一场战役没打过。凯特琳奉罗柏之名前来同蓝礼谈联合作战的事,发现蓝礼穿着华贵,头戴金冠,正看军中的比武大赛呢,然后凯特琳还进到蓝礼的堪比城堡厅堂大小的帐篷,里面极尽奢华之能事,羽毛床垫、毛皮睡衣、皮革折椅、木板镶铜两人共浴的大浴缸、摆放纸笔的书桌、雪松木箱子、居然还有一架高竖琴,真是怀疑蓝礼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战争。蓝礼喜欢搞噱头,整出“彩虹护卫”的名堂,由七个人组成,分别披着七种颜色的斗篷,百花骑士和布蕾妮就是其中两位。蓝礼对任何人都客客气气,无论卑贱高贵,他还会说俏皮话,收买人心能排在第一位,所以能引得许多优秀的人誓死追随。蓝礼还自视甚高,认为铁王座由谁坐不能依靠律法,而是应该选择最适合的王,巧了,他就是那个最适合当国王的人,他说王冠最适合自己,他能当个伟大的王,他强大而慷慨,聪明公正又勤勉,对待朋友绝对忠诚,对待敌人绝不宽恕,他还有宽大的胸怀、耐心,对自己极尽溢美之词。蓝礼外强中干的性格,为何会聚集几万大军追随呢?风暴地部队不难理解,蓝礼本身就是风暴地领主,但河湾地贵族们为什么也参加其中呢,我认为除了蓝礼会交际之外,主要还是以下原因:河湾地提利尔家族向来都是没有荣誉的——这个纯属我个人的偏见。征服战争时期,园丁家族和西境兰尼斯特联手,大举进军,三个坦格利安驾驭三只巨龙,将暴露在干燥平原的大军焚烧殆尽,史称“怒火燎原”,河湾地园丁家族全部阵亡,等到征服者来到高庭时,原本是园丁家族的管家提利尔家族,交出了城堡,下跪投降,后来这片维斯特洛大陆上最为富饶的土地就被征服者赐予玫瑰家族,提利尔家从那时起应该就品尝到了战争站位会获取巨大利益的甜头。战争中,胜利者的追随者往往会获得巨大的利益,如果你是一介平民,雇佣骑士,只要追随对了人,你的一切都会发生改变,你会一跃而起成为爵士、成为小领主,拥有土地、城堡;如果你是贵族、小领主则会瓜分失败贵族的封地和权力。提利尔家族虽然占据最富饶的土地,但仍想得到更大的获利,而梅斯·提利尔公爵,又和蓝礼沽名钓誉的性格特点十分接近,对于权力欲望极为渴求,蓝礼既会讨贵族们的青睐,又很懂得政治联姻这一套手段,于是这才使风暴地和南境牢牢联合在一起。但这个拥有十万大军自认为能成为最伟大的七国之王,却连一场战役也没打过,就死在他富丽堂皇的军帐里了,玩了会儿过家家,做了一场黄粱梦。
为何战火纷飞时,蓝礼拥有十万大军,却不着急打仗呢,我分析一是夺取铁王座发动战争是一方面,但争取各个贵族的支持也非常重要,蓝礼招募的军队越来越壮大,就越能吸引其他贵族的效忠,蓝礼甚至说,过不了多久,多恩也会加入,说明他对各方利益集团的诉求很了解也颇有自信,多恩首先肯定要反对兰尼斯特坐铁王座,其次,多恩选择联合的对象,肯定也会审时度势,会选择有把握胜利的,兵强马壮的蓝礼,当然多恩领的道朗亲王有自己的打算,这是后话;二是蓝礼想坐收渔翁之利,罗柏·史塔克最先发动战争,他其实应该是北境兼河间地之王,因为奔流城徒利家族携三河流域贵族也在罗柏这一边效忠,罗柏虽然没有一次败绩,但一直被兰尼斯特精锐部队牵制,耗时耗力,并没有取得实质意义上的进展,蓝礼也非常清楚自己二哥手下那点兵力,没把史坦尼斯放在眼里,如果按照蓝礼的预期,未来多恩会加入,那么蓝礼就已经获取三方重要力量,兰尼斯特和史塔克谁赢谁输,蓝礼都不用动一兵一卒,就能看其中一方利益被消灭,何乐而不为;三是蓝礼想要保持兵力,直接进行最后一场铁王座之战,当北境、河间地、南境、龙石岛兵力都被削弱兵困马乏之时,最终争王战役还是集中在君临城,那时他准备的那些巨大的攻城机械就派上用场了。以上纯属个人猜测,毕竟蓝礼已死,他的战略方针无人知晓了。
卷五结束,拜拉席恩家族正统血脉,就只剩史坦尼斯和他的小公主希琳这一脉了,还有劳勃仅存的两个私生子一个私生女。拜拉席恩家族想在未来冰火的世界中还能立足,也是有些艰难了。这个家族不乏英雄好汉,也有属于家族的高光时刻,现在沦为这样,也是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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