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了
“年冬季清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如何清雪?
今年清雪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还有哪些要求?
一起来看吧
划分清雪“责任区”
方案中,对今冬的清雪工作的责任区,进行了详细地划分。
城市道路清冰雪: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梁、背街小巷的车行路、公共广场以及未确定责任人的人行道由城管部门负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等单位,自用自管区域和道路,该单位为清冰雪责任人;
油田和石化未移交属地的道路、停车场和其他区域,由所属单位负责清冰雪工作;
临街的建筑物墙体或者围栏至道路路边石(绿化带除外)区域,临街单位和工商业户为清冰雪责任人;
临街的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至道路路边石(绿化带除外)区域,建设单位为清冰雪责任人;
露天集贸市场、封闭式或者收费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收费单位为清冰雪责任人(没有收费单位的,管理单位为清冰雪责任人);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围栏以内小区公共区域及大门至公共道路接连区域的清冰雪作业;
供排水、供热等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区域,管线管理单位为清冰雪责任人。
此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组织发动辖区商服业户、厂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参与清冰雪工作;督促商户、住宅小区的清冰雪工作。
清冰雪标准明确
按照方案要求,今年清冰雪,要达到“即下即清、主次分明、路见本色、及时清运、定点堆放”标准,并坚持“绿色清冰雪”原则。
必要时,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影响较大的坡路、灯岗、环岛、引桥及重要交通节点科学、适度撒布环保型融雪剂。
使用融雪剂的路段和区域应在4小时内完成清扫。含有融雪剂的冰雪,应当单独堆放并集中处理,不允许在树木、花坛、绿地及其周围堆放。
清冰雪时限来了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的有关规定,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含桥梁、坡路车行道)的冰雪清扫,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以内完成;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完成。
其他城市道路和区域的冰雪清扫,按照小雪、中雪、大雪的量级,应当分别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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