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运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升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能力,部组织编写了《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宣贯推广,督促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者学习借鉴,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年4月27日

《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

1.依据和适用范围

1.1主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部署,部组织制定了《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指南》围绕道路运输驾驶员遇到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事故脱险与逃生等情形,针对乘客干扰驾驶员、车辆自燃、长大下坡制动失效、车辆爆胎、湿滑路面行驶、紧急躲避障碍物、驾驶视线不良、突遇自然灾害、驾乘人员突发疾病、危险化学品泄漏、车辆碰撞、车辆侧翻、车辆起火、车辆落水等14个典型场景,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及要领、注意事项,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培训,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提供参考借鉴,也可供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参考。

2.应急处置原则

2.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将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先人后物、救人为主、减免损失”原则,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人员伤亡风险,切实把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作为最高准则,最大限度消除威胁人身安全的各类因素,减少事故损失。

2.2沉着冷静,准确判断

保持“心态冷静、头脑清醒、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状态,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克服“惊慌失措、犹豫不决”等不利心态,避免错失处置时机;同时稳定乘客情绪,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保障乘客安全。

2.3及时减速,规避风险

按照“先制动、后转向”“让速不让道”的原则,迅速降低车速,有效控制行驶方向,尽力控制安全风险,尽可能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车或低速行进状态,同时向其他交通参与者及时传递危险信号。

2.4避重就轻,减少损失

事故发生不可避免时,对现场情况进行快速判断,按照“损物保人”的原则,采用危害较小或损失较轻的处置方案,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3.应急处置操作基本要领

针对不同的突发情况,驾驶员在处置过程中,遵循基本通用处置程序,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处置程序的先后顺序,可结合现场情况灵活应对、相应调整。

1.减速停车。发生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控制好方向盘,使车辆直线行驶,将车辆停至安全停车区域,尽量避开人群集中区域。车辆停稳后,迅速关闭点火开关,拉紧驻车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视线不良天气条件下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警示。驾驶员应穿好反光背心,一般道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同车道50米至米处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米外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夜间摆放危险警告标志的距离还应适当增加。在转弯路段,可视情在车辆前、后方均摆放危险警告标志。

3.逃生。驾驶员第一时间开启车门,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尽快撤离危险区域。遇车门无法打开时,指导乘客通过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击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告知乘客切勿留恋财物。火灾逃生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驾驶人员不应先于乘客撤离现场。

4.疏散。及时将逃离事故车辆的乘客疏散到车后米以外的右边路侧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根据危险货物的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不同危险特性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初始隔离区,采取降温、灭火等处置措施,并做好周围车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往上风口方向疏散。

5.报警。及时拨打报警电话(高速公路拨打12),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车辆号牌、人员伤亡和损失等情况。若车辆着火燃烧,同步拨打火警电话。若出现人员伤亡,同步拨打急救电话。交通警察、消防队员、综合交通执法人员、医生等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救助。按照“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根据人员伤情及施救者医学掌握程度进行科学有效施救,切忌随意移动、拉拽、摇晃伤员,不能施救时应耐心等待医生救护。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时,应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及时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急需救治的伤员,及时求助医院。

7.现场保护。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可使用相机或手机,从车辆前方、侧面和后方对事故相关车辆的位置、受损部位及受损程度等事故现场情况做好拍摄记录。因抢救伤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记伤员的原始位置。遇不良天气条件可能会对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造成破坏的,采用塑料布、席子等对现场血迹、制动印痕、散落物等进行遮盖。

8.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属公司及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事故经过等基本情况。

4.分场景应急处置方法

4.1乘客干扰驾驶员

4.1.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与乘客因沟通等问题导致矛盾冲突,进而发生乘客干扰驾驶员,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形。干扰行为按照强度递增分为谩骂驾驶员、抢夺车辆控制权、攻击驾驶员等。

4.1.2处置措施及要领

发生驾乘矛盾时,为减轻驾驶员所受干扰影响,避免事态升级,应采取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受到谩骂干扰但未影响正常行车或人身安全时,驾驶员应先告知乘客其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干扰,如果阻止无效,要立即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保持沉着冷静,尽量做好沟通解释,并尽量安抚乘客情绪。

2.驾驶控制权或人身安全突然受到干扰时,驾驶员要尽可能保持驾驶姿势,牢牢把稳方向盘,尽量保持行车路线,尽快减速,并靠路侧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不要随意开启车门。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保持沉着冷静,尽量安抚乘客情绪,做好沟通解释。

3.与乘客沟通解释过程中如果出现矛盾激化、事态升级或受到攻击时,驾驶员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向所属企业管理人员报告现场情况。如有可能,留下至少两名目击证人及其联系方式。

4.1.3注意事项

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在车厢内明显位置张贴乘客文明乘车标识及安全告知,驾驶员应在发车前通过播放安全告知宣传片或口头告知的形式,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以及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定罪处罚知识等。

2.城市公共汽电车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最大可能避免乘客干扰或攻击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行为。

4.2车辆自燃

4.2.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辆自身故障、所载货物自燃、人为纵火或碰撞起火等原因,导致车辆发生自燃。因车辆自身故障导致的自燃现象主要有发动机舱起火、轮胎起火和电气线路起火等。货物自燃包括普通货物燃烧和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等。

4.2.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发生自燃时,驾驶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根据“先人后车”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顺利逃生,然后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及时进行报警、报告。

1.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停车,尽量避开加油站、住宅区、学校、高压线、易燃物等人员密集或易引起事态扩大的区域。关闭点火开关、燃气开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火警电话,并向所属单位报告。

2.若自燃车辆为客车时,要打开车门组织乘客有序撤离。若车门打不开,应指导乘客从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击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然后将乘客疏散到上风向米以外的路侧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要携带安全卡、灭火器、通信工具、防毒面具(罩)等应急用品下车。逃生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吸入烟雾等损伤呼吸道。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车辆后方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米以上,一般道路50米至米,夜间还应适当扩大警告牌放置距离。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隔离区。

4.迅速确认起火原因和火势,若在自燃初期,尽快采用灭火器给燃烧部位降温灭火,控制火势蔓延。若发动机舱内起火,尽量避免快速打开发动机舱盖,以防止空气的快速流动,引发火势增大,可选择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或车底侧,对起火部位实施灭火。若危险化学品起火,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扑救方法进行灭火。

5.灭火时,站在上风位置,将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喷射,由远及近,左右扫射,快速推进。同时,也可用路边的湿沙、湿土掩盖灭火。若着火车辆位于长大隧道内,且无法驶出时,可使用隧道内侧壁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灭火。

4.2.3注意事项

1.行车前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驾驶室内部、发动机舱、车辆外部和轮胎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传动、悬架、轮胎、灯光、信号等设施设备以及发动机运转处于完好状态,避免车辆“带病”上路。要做好车辆应急锤、灭火器、应急门窗等应急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是否符合规定,安全应急设施、卫星定位装置、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等是否安装完好、工作正常。

3.驾驶员要积极参与企业应急处置培训,熟练掌握车辆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4.常见起火部位的灭火介质:

发动机起火:使用灭火器、沙、水等灭火。

油箱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地面有流淌火,用沙土隔离并将其扑灭。

电气系统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土等灭火。

轮胎起火:使用灭火器、水、沙土等,灭火后有条件继续用水降温,防止复燃。

4.3长大下坡制动失效

4.3.1致险情形

车辆在长大下坡路段行驶时,由于频繁使用行车制动器,致使车辆出现制动器工作不良或因热衰退出现制动失效现象,多发于山区公路等连续下坡路段。

4.3.2处置措施及要领

行驶过程中出现行车制动器制动不良或失效时,驾驶员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握稳方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挡减速。配备有发动机排气制动、缓速器等辅助制动装置的车辆,同时开启辅助制动装置。

2.告知车内人员扶稳坐好,充分利用紧急避险车道、坡道或路侧障碍物(如路侧护栏等)帮助减速停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利用车厢靠向路旁的岩石、护栏、树林碰擦,甚至用前保险杠斜向撞击山坡,迫使车辆停住,以减小损失。

3.停车后,在来车方向同车道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在车轮下放置垫木或石块,防止车辆溜滑,及时查明原因,视情请求援助。原因未查明时,不应冒险继续驾驶。

4.3.3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发车前做好日常检查,避免“带病”上路。

2.日常驾驶过程中,如遇制动效能下降或制动距离延长时,及时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行车过程中,发现连续下坡等交通标志时,提前控制车速,判断车辆制动性能。行车途中发现制动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停车排查,必要时就近维修,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4.连续下长坡路段,提前换入低速挡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行驶速度,严禁弯道超车、空挡滑行或熄火滑行。

5.鼓励道路运输企业优先选择安装缓速器或具有发动机制动、排气制动等功能的车辆。

4.4车辆爆胎

4.4.1致险情形

车辆爆胎主要由于轮胎老旧、异物穿刺、轮胎残损、车辆超载、超速以及胎压过高或过低等情况导致。若车辆转向轮发生爆胎极易引发车辆失控,进而发生碰撞、侧翻等事故。

4.4.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行驶中发生爆胎,驾驶员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转向轮发生爆胎,驾驶员应立即握稳方向盘,尽量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迅速放松油门踏板,采用“轻踩长磨”的减速方式,逐渐降低车速,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来车方向同车道按规定摆放安全警告标志,更换备胎。高速行驶时严禁紧急制动。

2.如果车辆已偏离正常行驶方向,驾驶员可适当修正行驶方向,但严禁急打方向盘,防止车辆失控。车速明显降低后,可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3.如果车辆后轮发生爆胎,驾驶员立即握稳方向盘,保持行车路线,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4.4.3注意事项

1.车辆高速行驶时发生爆胎,尽量避免使用行车制动器制动,以免车辆失控侧翻。

2.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所有车轮和其他道路运输车辆的转向轮严禁使用翻新轮胎。

3.驾驶员要对轮胎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

4.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守法驾驶,严禁车辆超载、超员、超速。

5.鼓励运输企业购置使用配备胎压监测装置(TPMS系统)的车辆,对胎压和胎温进行实时监控。

6.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可为道路运输车辆转向轮安装符合标准的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提升车辆爆胎后的行驶稳定性。

7.在路侧临时停车更换损坏轮胎时,应选择相对安全的地方,做好前后方的警示提醒,摆好安全警告标志,具备条件的,可安排一人在车辆来车方向米外路侧护栏外进行警示提醒。

4.5湿滑路面行驶

4.5.1致险情形

常见导致路面湿滑的原因包括降雨形成的路面积水和泥状混合物,以及冰雪凝冻形成的路面冰雪层等。湿滑路面的附着系数降低,车辆在湿滑路面行驶的制动及转向稳定性下降,易引发轮胎打滑、车辆侧滑等情况。

4.5.2处置措施及要领

1.因雨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驾驶员应低速行驶。在冰雪路面行驶时,应提前在车轮上安装防滑链。极端情况下,要及时靠边停车或变换到状况良好的道路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2.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生轮胎打滑、车辆侧滑,驾驶员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应急处置,使车辆迅速恢复到正常行驶状态。

发生车辆侧滑,迅速向侧滑的方向小幅转动方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盘进行调整。若车辆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立即踩踏制动踏板至底部。若车辆未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可间歇采取行车制动措施。行车过程中,如遇湿滑路面时,严禁制动与转向同时使用,降低侧滑机率。

4.5.3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冰雪道路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3.在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下行驶时,应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必要时开启雾灯、示廓灯。行驶中应缓踩油门及制动踏板,握稳方向盘,转向时应相应增大转弯半径,避免急打方向盘转向。

4.遇路面积水和泥状混合物路面时,要减低车速,避免“水滑”引发车辆侧滑。遇冰雪路面时要循车辙行驶,避免车辆因路况不良侧滑,并利用道路两侧的树木、电线杆、交通标志等判断行驶路线。

5.驾驶员在出车前要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308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